
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推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进一步扩大共济范围。这意味着你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帮家人跨省支付医疗费用。

跨省共济是指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跨省让家人使用。例如,在外务工的人可以跨省让老家的亲人使用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通知明确,除了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外,近亲属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以成为共济对象,并且一个人可以与多名亲属建立共济关系。
根据通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要实现个人账户共济,共济人和被共济人都需要开通医保钱包。医保钱包是医保部门为参保人开通的资金账户,与个人医保码相关联。具体操作步骤如下: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登录,在首页点击医保钱包,进入后会显示待开通信息,确认使用钱包。新界面显示使用地和手机号信息,确认后点击立即确认使用,即可开通医保钱包功能。
个账共济只是共享资金,不涉及医保报销的资格、待遇及政策。例如,职工医保参保人将个账资金共济给参加居民医保的父母,父母的医保待遇、报销比例、起付线、封顶线等仍按照父母所在地的居民医保待遇进行报销,并不会因为使用个人账户共济而发生改变。同样,家人看病就医的医疗行为、疾病诊断,也不会记录在职工名下,不会对职工未来参加商业保险等产生不良影响。通俗来讲就是“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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